一、招生计划和就读地点 全院招收中职学生1000名。安排就读点:廉江分教处500名,梅州分教处300名,汕头分教处200名。 分市计划见下表: 2008年中职部招生计划表 (单位:人)
地区 |
广州市 |
韶关市 |
深圳市 |
珠海市 |
汕头市 |
佛山市 |
江门市 |
湛江市 |
茂名市 |
肇庆市 |
惠州市 |
梅州市 |
汕尾市 |
河源市 |
阳江市 |
清远市 |
东莞市 |
中山市 |
潮州市 |
揭阳市 |
云浮市 |
计划 |
100 |
20 |
35 |
25 |
70 |
80 |
40 |
95 |
60 |
30 |
35 |
60 |
40 |
30 |
60 |
20 |
60 |
30 |
25 |
60 |
25 |
二、招生对象及条件 1、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参加广东省2008年初中升高中统一考试。 2、年龄16-18周岁; 3、品德优良,无违法犯罪记录; 4、五官端正,身体无缺陷,无严重疾病。 三、填报志愿和招生代码 考生根据本人在地市(县)招生办安排的时间和办法填报志愿,时间:5月下旬至6月上旬。我院中职部招生代码为8800045。考生可在招生办指定的网站志愿填报系统,填报我院。 四、录取时间和办法 录取工作由集中录取(省网上录取)和学校自主招生来完成。 1、网上录取 网上录取时间为7月18至24日,由学院参加省招考生办组织的网上录取工作。 2、学校自主录取 学校自主录取时间为6月15至8月30日,考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部门登记报名。 办理地点:学院招生办和各分教处。报名和录取办法如下: (1)考生凭2008年中考成绩单、初中毕业证书(同时交复印件)、身份证或户口簿(交户主和学生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)、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一张,到学院招生办报名,现场办理择优录取、注册和缴费手续。 (2)廉江、梅州、汕头分教处作为我院第二次录取的报名点,可在学院招生办的组织、指导下,根据学院制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条件、要求,进行组织生源、初审等业务,接受考生报名,按标准代收学杂费。 五、有关要求 1、认真做好学校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。考生必须到报名现场,接受招生工作人员的面试或目测。未经面试或目测的考生,不予办理报名录取手续;报名表要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名;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进行初审,认真把关。对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信息的考生,一经发现、查实,取消录取资格。 2、按时上报报名材料:分教处上报报名材料时间为9月3至10日。各分教处初审后,择优确定预录名单,制作报名材料,于规定时间送学院招办审核,办理相关手续,由学院招办发预录通知,待省招办审批后发正式录取通知书。 六、收费事项 收费总额:法律专业6500元、司法警察专业7000元,其中,应收费法律专业4050元、司法警察专业4550元,警服费、生活用品费等代收代支费2450元。(如有变动,以省物价部门最新的批复标准为准)。 学生报名时一次性交清学杂费,如果不能一次性交清的,也可以先预交200元。六、学校地址及联系办法 学院招生办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 查询网址:http://www.gdsfjy.cn 电子邮件:gdsfjy_zsjyb@163.com 联系电话:87083551 传真:87084029 联系人: 刘老师、虎老师 梅州分教处 地址:梅州市江南梅江三路(市司法干部学校内) 联系电话: 0753-2272698、2250800、2256378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