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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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1、三年制专业在校学习二年,第三学年免一切费用并安排到定向单位领薪实践一年。2、水费、电费共3元/天,住宿费3元/天,每学年按10个月收费。3、学校拥有现代化学生餐厅,可供学生自由选购可口饭菜,刷卡消费,丰俭由人。4、书籍、资料费、电子学籍管理费,每学期650元。5、治安费、卫生费、食堂管理费每学期235元。6、开学日期、缴费办法等其它事项详见《录取通知书》的“新生入学须知”。7、入读我校学生可获得三证,在就业中具有明显优势,因此三大证书所需相关费用,按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由学校代收代付。 注:以上各专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经有关部门严格核实,中途绝不加收任何费用。 |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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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学年度,我校以用人单位招录专业人员人数确定招生人数,实行定额招生、定向分配,学生入学即定工作单位。在此基础上,我校还花大力气抓好学生就业质量,成立了学生就业指导中心,专门负责学生就业安置工作。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在深圳、珠海、广州、东莞、中山、佛山等各大城市设立学生就业安置办事处,派出工作能力强、富有责任感的工作人员担任办事处负责人职务,全权负责办事处所在地区我校学生的就业安置工作,并负责解决他们在就业单位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处理劳资关系,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并对因企业方面原因导致失业的学生进行重新安置,确保学生对我校的就业安置百分之一百满意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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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谨向学生、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承诺:
一、保证学生在毕业3天内安排工作;
二、保证学生到达就业单位的当天即安排好食宿并明确工作岗位;
三、保证学生与签约企业签订《技工劳动合同》,确保连续就业10年以上;
四、保证学生正式安排工作后工资福利待遇达到招生简章所述标准;
五、保证学生就业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;
六、保证学生因企业方面原因导致失业时在3天内重新安排就业,并保证重新就业的单位条件比原就业单位好;
七、保证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犯,如出现企业克扣工资、违反《劳动法》延长劳动时间、无合理理由开除学生等事情,3天内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;
八、保证实行跟踪服务,对学生提出的合理要求千方百计满足。 | | |